您的位置: 首页 >通知公告>申报通知>详细内容

申报通知

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教育厅2025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5-05-16 10:21:10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各单位、各部门:

根据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文件精神,现组织申报2025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。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类别与限额

2025 年度广东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分为自然科学、人文社会科学两类,实行限额申报,根据《通知》要求,我校可申报类别及限额如下:

(一)重点科研平台。包括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、广东省普通高校工程技术研究(开发)中心、广东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、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。我校可申报总数不超过 1 项。

(二)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新型智库。特色新型智库申报方向为科技金融、人工智能、 科技成果转化、现代产业体系、新质生产力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、教育综合改革、教育强省等 8 个领域的政策理论研究。我校可申报总数不超过 1 项。

(三)广东省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创新平台。我校可申报总数不超过 1 项。

(四)广东省普通高校创新团队项目。我校可申报总数不超过 2 项。

(五)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领域项目。我校可申报总数不超过 8 项。

(六)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创新项目和广东省普通高校青年创新人才项目。我校可申报总数不超过 8 项。

二、申报及立项方式 

此次立项采取全省公开竞争评审和校内认定评审相结合的方式。科研平台、创新团队项目、重点领域专项项目经学校遴选后择优推荐上报,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,择优立项;特色创新项目和青年创新人才项目,学校自主组织专家遴选评审后公示认定,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立项。

三、申报要求

(一)具体要求

见《2025 年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指南及要求》。

(二)其他要求

1.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本通知及有关规定,遵守科学道德和诚信要求,如实填报材料,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。

2.申报项目或平台的负责人须为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,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,在所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,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。负责人要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,在要求的研究领域内自主确定具体的研究项目选题,每个负责人限报 1 项平台或项目,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 2 项,承担省教育厅项目尚未结题者,不得申报同类项目。

3.申报人所在学院须对申报人历年承担项目情况予以审核,近三年有撤项记录的纵向项目负责人,原则上不能作为负责人参与本年度申报。

4.根据省监察厅、财政厅、审计厅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(课题)经费监管的暂行规定》的通知,项目负责人 (包括主要参与者)申请和承担的省级财政支持项目不超过 3 项。凡不符合要求者,不接受申报。

四、申报程序及材料提交

(一)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,申请人登录系统下载对应的《申报书》(可参考往年申报书模板准备,最终以2025年度项目申报书模板为准(5月26日上午9点后在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(https://gdjyky.gdedu.gov.cn)下载)。用计算机填写(注意:申请书须用Word程序打开;如果使用WPS填写申请书,需安装附件中的VBA插件后可正常使用。打开申报书文件按照提示启用宏即可正常填写申报书)。系统开放时间:5月26日早上9:00至6月23日中午12:00。

(二)材料提交:版纸质《申报书》一式3份(A4双面打印,其中1份不装订、负责人与成员签名)于6月6日中午12:00前提交科研处,电子版《申报书》与《汇总表》企业微信发送科研处李惠民。

(三)校内遴选:6月9日之前,科研处视申报情况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项目遴选评审并公示。

(四)系统填报:6月10日起,通过遴选的项目,申报人须在6月16日中午12:00前登录系统完成填报,科研处于6月20日中午12:00前审核确认。请确保纸质版与电子版《申报书》的版本号一致,在系统上提交并审核通过后,不允许再进行修改。

五、指标类项目(特色创新项目和青年创新项目)每个学院限制推荐5项,请做好形式审查,内部评审及公示工作。其它相关申报内容及要求等请参照《通知》要求执行。

附件1:2023年申报书模板参考.zip

附件2:2025年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汇总表.xls


科研处

2025年5月16日

(联系人:李惠民,联系电话:020-82901189)



 


终审:科研处
分享到:
【打印正文】
×

用户登录